猴面鹰小区“做客” 连江警民放生

随着福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,做客群众对野生动物的猴面保护意识不断增强。13日上午,区连ff14纵使前路狱火焰毒连江警方与当地群众将一只到小区“做客”的民放猴面鹰放归大自然。
12日21时许,做客家住连江县龙华花园二区的猴面居民曾先生在小区遛狗时,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区连大鸟蜷缩在路边,无力飞行。民放只见大鸟面部长着白色的做客ff14纵使前路狱火焰毒绒毛,全身呈黑褐色,猴面一双圆圆的区连大眼睛显得十分呆萌。曾先生当晚将其抱回家中照料,民放于次日上午带到小区物业处并报警。做客
13日上午,猴面连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与连江金凤曙光救援队赶到现场。区连通过查阅资料认真对比照片后,初步认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仓鸮,是猫头鹰的一种,因面部与猴相像,俗称猴面鹰。
经检查,其身体无明显外伤,但精神有些萎靡,大家找来纸箱将它暂时安置。经过休息,猴面鹰状态逐渐好转,警民将它带往玉泉山放生。
警方提醒,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。市民群众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后请立即报警,避免直接接触,防止误伤或被抓伤、咬伤。(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张泽宁)